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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举办第一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(初级)培训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0-19 浏览次数:0

中施企协培字【2017】20号


各关联协会,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,培养一批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指导能力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,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定于2017年11月上旬在武汉市举办“第一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(初级)培训班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内容

(一)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现状与发展动态;

(二)质量管理小组基础理论、活动程序及其应用的工具方法;

(三)成果案例分析;

(四)全国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诊断方法和要点;

(五)解读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(中质协2016-08-18版);

(六)对学员提交的小组活动成果进行指导和点评。

二、培训教材

(一)《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理论与实务》;

(二)《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辅导讲义》;

(三)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(中质协2016-08-18版)。

三、培训对象及要求

(一)培训对象

从事企业质量管理、生产管理、现场管理等与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相关的人员。

(二)培训要求

1、热爱质量工作,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、改进意识和参与意识;

2、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;

3、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,具有一定质量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;

4、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。

四、培训考核

(一)考核时长:半天。

(二)考核内容

1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基础理论与方法工具运用;

2、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案例评价;

3、提交论文(报到时提交一篇与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相关的论文,可选题目详见附件1)。

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者,颁发培训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3年。

五、时间和地点

(一)时间:2017年11月上旬(具体时间11月初另发补充通知);

(二)地点:武汉市(具体地点11月初另发补充通知)。

六、相关费用

培训费2200元/人,食宿统一安排,住宿费自理。请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培训费电汇至我会账户:

户  名: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

开户行: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

账  号:0148 0142 1000 0050

行  号:3051 0000 1483

汇款用途请注明“初级推进培训费”。其中: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,需提供企业纳税人识别号;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,需提供企业财务信息(专票信息)。发票信息可提前发至协会培训部邮箱或现场提交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请参加培训人员,将本通知所附“第一期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(初级)培训班报名回执表”填好,务必于2017年11月6日前将传真或邮件发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;

(二)欢迎学员提交相关成果材料,培训期间由老师进行点评和指导。凡需指导的学员,将成果材料与报名回执表一起发送至培训部邮箱(peixunbu3472@163.com);  

(三)学员报到时需提交一张二寸证件照(背面附学员姓名)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郑求松:010-63253470,13511051209

孙  鑫:010-63253415,18610679892

孙丽华:010-63253461

传  真:010-63253472

E-mail:peixunbu3472@163.com

网  址:www.cacem.com.cn

地  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

邮  编:100038


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

2017年9月18日  

2、推进者初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表.doc

1、论文参考题目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