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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龙头企业评定标准(2022)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3-17

闽建协〔2023〕24号


各设区市(平潭综合实验区)建筑(行)业协会,各会员:

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支持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》(闽建筑〔2022〕9号)精神,通过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,注重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诚信经营的专业承包龙头企业并予以重点支持,以点带面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建筑业中小企业转向专业承包市场发展,打造差异化竞争平台,形成优势互补的专业化分工,实现我省各专业承包行业高质量发展。参照《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(施工总承包企业)实施方案(试行)》(闽建筑〔2022〕4号),我会制定了《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龙头企业评定标准(2022)》,本评定标准共分地基基础工程、预拌混凝土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建筑幕墙工程、建筑门窗等7个专业先行实施,其他专业评定标准另行制定公布。

现将《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龙头企业评定标准(2022)》予以印发并组织实施,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与我会秘书处或相关专业分会联系。


附件:

福建省建筑业专业承包龙头企业评定标准(2022).docx




福建省建筑业协会

2023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