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建协〔2023〕15号
各会员,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》(闽建办〔2022〕5号)精神,就企业“走出去”所需的专业承包业绩信息,因总包单位、监理单位注销等原因,导致“部四库一平台”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无法采集或补录的,企业可向我会申请核对,经核对无误后的专业承包业绩信息,按规定推送至省部相关信息平台。业绩信息核对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材料提供
1.书面申请报告。包括项目名称、工程概况、具体事项及缘由、承诺函、相关佐证材料;
2.受理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企业书面申请,提交业绩核对相关材料。
2.协会秘书处对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、真实、准确进行核对,根据需要提出补充的材料清单、需原件核对的材料清单、是否需要实地走访、现场查看。
3.经核对,确属企业自行完成的且与专业工程实际相符的业绩,在协会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,公示通过后,本会报送至省住建厅审查。
三、联系方式
地 址: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环南8村6幢3层
联系人:王慧群
电 话:0591-87737865
福建省建筑业协会
2023年2月20日